“好好好。”科长倒了两杯茶,“不过还得麻烦二位做下笔录。”
宋清朗没说什么,拉着沈麦穗进了里屋。
做完笔录出来,已经快中午了。
回到家把添置的东西整理了一下,又把家里里外收拾了一顿,天也渐渐黑了。
晚上,宋清朗穿上了那件新的军大衣。
他站在灯下,身姿笔挺,清冷的气质里多了几分英气。
沈麦穗围着他转了两圈,满意得直点头,“好看!真好看!”
宋清朗沉默片刻,又不好意思的脱下来。
沈麦穗见状连忙制止,“好不容易买的,脱了干嘛,以后就穿这个,你那个破棉袄,明天我就给拆开做别的去。”
宋清朗没接茬,手指摸了摸这身军大衣,看得出来,他也十分喜欢,只是表现的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沈麦穗的眼波漾了漾,她还是第一次从宋清朗的眼中看到了那种喜欢和疼惜的眼神。
她扬了扬唇,随后走到柜前,从里面翻出了一个细长的盒子。
盒子打开,里面摆着一支钢笔。
黑色的笔身,银色的笔夹,一看就很贵。
宋清朗皱眉,“你买这个做什么?”
“给你。”沈麦穗解释,“你那支太旧了,笔头都钝了,用这个新的写字吧。”
宋清朗有些意外,他没想到沈麦穗连这个都注意到了。
“沈麦穗,你……”
他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而沈麦穗倒没觉得有什么,挣钱了不就是为了取悦自己嘛。
她打开笔盖,“我来试试新钢笔好用不。”
说着,她去取了一张纸,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沈麦穗”这三个字。
沈麦穗识字,但写不好字,勉勉强强的把名字写了上去,但是凑在一块就十分不协调。
她瘪嘴,又重新写了一遍。
宋清朗见她写的蹩脚,随即从后面握住她的手,一笔一画的写出她的名字。
钢笔瞬间听话了许多,写出来的字好看大气。
“好厉害啊宋清朗。”
沈麦穗兴奋的抬头,唇角蹭过他的下巴。
宋清朗立即起身,而沈麦穗的脸像是熟透的苹果。
她迅速低下头,“让我来看看宋清朗这三个字怎么写。”
然而,她提笔忘字,写到“朗”的时候,顿住了。
宋清朗蹲在她旁边,拿过笔写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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