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1842年,因其非法对华鸦片贸易引发第一次鸦片战争;
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后,英国政府于1858年直接接管印度统治;
1874年,公司依据法案正式解散。)
英国东印度公司最本质的特征是其“仗剑经商”的模式,公司武装参与屠杀、奴隶制、鸦片倾销,一度被视为‘特许犯罪集团’。
(作者注:早在18世纪时,中国对鸦片的需求就已经十分之高。
在1773年,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取得了鸦片贸易的独占权。
但由于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被禁止运送鸦片到中国,所以在孟加拉生产的鸦片要先在加尔各达出售,再从那里运到中国。
尽管中国政府一直禁止鸦片进口到国内,又在1799年重申禁烟令,可从孟加拉通过贸易商和中介走私到中国广州当地的鸦片,平均每年仍高达900吨。
鸦片源源不绝地进入中国,迅速扭转了原本中英间的贸易逆差,使得中国的白银近乎以流水的形式流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钱袋子”里。
与此同时,鸦片如同一场无声的瘟疫,迅速蔓延到整个中国大陆。
它不仅仅摧残人的躯体——使健壮者日渐枯槁,使劳动者无力耕耘,更像无形的枷锁,禁锢了整个民族的精神与意志。
在缭绕的毒雾中,人渐渐失去清醒的头脑、奋发的志气,陷入麻木与沉沦;卖儿鬻女只为换取鸦片,家庭随之破碎,社会积贫积弱,国家生机悄然流失。
鸦片的侵蚀让一个曾经辉煌的文明在昏沉中丢失了前行的力量与方向。
最终,非法的鸦片贸易在1839年引发了第一次鸦片战争,迫使软弱无能的清政府在不平等条约中割让了香港岛。)
不过,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扩张并非单纯的商业行为,而是贸易、军事、政治手段深度捆绑的结果。
它以获得贸易许可为起点,在关键港口建立‘工厂’(即贸易站);
接着利用当地政治纷争,以‘保护商业利益’或‘支持盟友’为名进行军事干预;
最后从贸易公司转变为领土管理者,直接征税、行使司法权,或者通过扶持傀儡政权进行间接统治。”
说到这,于帝蘅默默的叹息着。
“王室授予的特许状,使其权力空前膨胀,最终使英国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一个由商业资本驱动,依托国家特许暴力,最终异化为殖民统治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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