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地下室里,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死死盘踞着,潮湿的霉味混着刺鼻的尿骚气,闷在不流通的空气里,黏腻地裹着人的皮肤,吸一口都觉得胸口发堵,连呼吸都变得滞涩沉重。
老钟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早已记不清自己被关在这里多久了。
原本被粗麻绳捆住的手脚,早就没了半分知觉,只剩麻木的酸胀,漫长得看不到头的囚禁,磨去了他最后一丝求生的希望。
他今年五十好几,早已不是当年血气方刚的年纪。
若是搁在年轻时候,就算被捆住,他也定会拼尽全力找机会逃跑,断不会这般认命躺平。
可现在,他只觉得浑身酸软,眼皮重得像坠了铅,人昏昏沉沉的,连抬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就在意识快要沉下去的瞬间,地下室那扇锈迹斑斑的铁门突然发出“吱呀”一声刺耳的摩擦声,紧跟着,一阵轻柔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向他走来。
老钟勉强掀开沉重的眼皮,眯开一条缝,视线里先落进一双穿着白色平底运动鞋的小脚,正一步步走到他面前。
这双脚,他太熟悉了。
过去那些朝夕相伴的日子,他曾日日夜夜握在掌心把玩,连脚趾的弧度都记得清清楚楚。
“老钟。”
一只温热的手掌轻轻搭在他的肩上,微微用力把他从地上翻转过来。
被反捆在背后的双手扯着筋骨,压得他腰腹一阵刺痛,只是那痛感早已被麻木盖过,竟也分不清到底是疼还是麻了。
“老钟,你感觉怎么样?还好吧?”
说话的人,是唐小兰,他包养了多年的情妇。
三十出头的年纪,长相算不上惊艳,却胜在皮肤白皙,眉眼间总带着一股楚楚可怜的柔弱气,让人见了就忍不住心生保护欲。
也正是这份模样,让老钟对她掏心掏肺,给她吃穿,为她买了房子,出手大方得毫无保留,只想把她护在身边。
可人心隔肚皮,谁能想到,这副柔弱皮囊下,藏着的竟是这般心肠。
关键是,她始终觉得自己没错,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老钟好,这才是最可怕的。
“我当初就不该认识你。”老钟望着她,长叹一声。
唐小兰闻言并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一抹婉约的浅笑。
这一周来,每次她来送饭,老钟都会说这句话,她早就听习惯了。
她动作轻柔地扶起老钟,让他的后背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又从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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