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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给葬事,赐祭以少牢,赐祭田五十顷,永奉烝尝。
其子冯观,忠孝可嘉,特进一阶。
呜呼!生有荣名,殁有殊礼,足以厉风俗,足以劝将来。
灵其不昧,尚克歆承。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主者施行。】
【景和十五年九月初一】
此旨一出,满殿皆惊。
配享太庙,本朝自开国以来,唯翊戴之元勋得预,百余年无第二人。
于是,此旨一出,当即有礼官跪奏:
“陛下,配享太庙,礼制最重太师可得
唯文正之谥,本朝未有....
太师虽功高,恐群臣有议......”
“有议,便叫他们到朕面前来议。”帝怒喝而斥道
“太傅之功,过于元勋。
“谥者,行之实也。”
“太傅之行,足以当之。
本朝未有,便从朕始!!”
跪奏礼官下罪剥官,流放岭南。
其于他人伏地,不敢再言。
诏为翰林学士承旨所拟。
学士初拟“一代名臣”,呈御前,皇帝朱笔抹去“名臣”二字,改为“帝师”
复亲添一句:“使朕百年之后,与卿犹得相见。”掷笔,泪下。
学士伏地,不敢仰视。
诏下之日,京都传抄,有识者录之,谓本朝百余年来,未有如此之诏。
“帝师”二字,亦自此始见于诏书。
......
九月初二,帝亲临冯府,临奠。
素服,无卤簿,无仪仗。
帝辇停在巷口,姜琰步行入府。
灵堂之上,白幔低垂,铭旌高悬
【太师、特进、上柱国、开国郡公、文正公冯公之柩】
姜琰上香,三拜。
随即,亲至灵前,手接亲撰祭文
【维景和十五年九月,帝谨以清酌庶羞,致祭于太师文正公之灵曰:卿以寒士,佐朕中兴。
二十五年,如灯照夜。
朕之所学,皆卿所授
朕之所安,皆卿所护。
今卿远行,朕失一师,天下失一柱。
呜呼哀哉,尚飨......】
读至“朕失一师”四字,声已哽住。
姜琰放下祭文,双手扶上棺木,垂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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