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则眼开,死则祸延子孙。”
不得辞,不得逃,不得死。六个字。锁住了沈鹤亭,锁住了林深,锁住了我。辞了,塔会倒。逃了,眼睛会睁开。死了,子孙会遭殃。不能辞,不能逃,不能死。只能守,只能等,只能活。活到下一任来接替我。下一任是谁?1956年的林深?他来了,进去了,出来了,又回去了。1986年他死了,我出生了,疤从我手上长出来,他是替我死的,我是替他活的。
契约的最后一行,字迹很淡,几乎看不清。
“永乐十九年春,沈鹤亭立此契。天知地知,人不知。”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人不知。没有人知道。朝廷不知道,郑和不知道,那七十二个人的家人不知道。只有沈鹤亭自己知道,只有这座塔知道,只有这只眼睛知道。八百年后,多了一个人知道。我。
我把契约翻过来。背面还有字。不是毛笔写的,是钢笔,蓝黑墨水。字迹潦草,像是在很急促的情况下写的,笔画歪歪扭扭,有些地方墨水洇开了,糊成一团。我凑近了,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1956年,林深到此。看到了这份契约。我知道我是下一任守塔人。我进去过,出来过,又回去过。我逃不掉。这道疤在我手上,它在提醒我,守塔人的职责还没完。”
下面还有一段,笔迹更潦草,像是在颤抖。
“1960年,我出来了。我以为我逃掉了。但我梦到那座塔,梦到那七十二个人,梦到沈鹤亭。他站在塔底下,看着我,不说话。我知道他在等我回去。我必须回去。不是塔叫我,是我自己要去。”
最后一行,笔迹很轻,像是没有力气了。
“1985年,我快死了。这道疤长满了我的全身。它要传给下一个人了。下一个人会是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会来。因为他就是我。”
1956年的林深也看到了这份契约,他也知道了自己是下一任守塔人。他进去过,出来过,又回去过。他逃过,没逃掉。他知道自己不是第一任,也不是最后一任。他只是这条链子上的一环。他死了,链子没断。我接上了。
我把契约叠好,重新放回布包里,塞进背包最里层,和那本日记的复印件放在一起。窗外的天黑了,泉州的老城在夜色里安静下来。远处有狗的叫声,一声一声的,断断续续。我坐在床上,看着右手上的那道疤,它的边缘更宽了,“林”字的最后一笔已经刻完了。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不是“林”,是“林”字的一半,右半边。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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