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走进太古汇的瞬间,来俊臣内心的不安来到最高峰。
他们走同一条路线,来到太古汇负一楼MU35的方所书店,远远就看到《塔希里亚故事集》的立牌。
此时已经开始签售,人群在书店门口像盘起来的贪食蛇一样排了大概几十米,并且还呈现持续增多的趋势,来俊臣赶紧抬起腿跑过去,与此同时也听到後面响起小皮鞋跑步的声音。
排在队伍末尾,来俊臣低头就能看到身後那双穿着黑色过膝袜的笔直双腿,明明双腿没有完全贴合,但过膝袜上方的肉肉却被挤压得紧紧贴着,就像是满溢出来的果冻,又像是晃荡晃荡的豆腐,总之看起来就很好吃。
然而来俊臣并没有多少欣赏美景的心思,一股难以言喻的尴尬贯穿他的全身,鞋子里的脚趾头都忍不住蜷缩起来。
或许其他人会认为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放在里简直是相爱相杀的前奏,想像力发达的同学说不定连孩子叫什麽都想好了,胆子小的肯定是在纠结该用什麽开场白搭让比较好。然而来俊臣是读《蛊真人》的,他向来会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的心思。
一次是偶遇,两次是巧合,三次了对方该不会怀疑自己是跟踪下头男吧?
虽然来俊臣目前还没有犯法,但他一直都以通缉犯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就像古月方源不是在搞事就是在跑路的路上,他也随时做好以一个犯罪者的身份来开始一场盛大的冒险。
欸,「通缉犯开局」这个点子确实不错,存入军火库,下本书或许能用上。
不过仔细想想,真的会有这麽巧合的事吗?
一个书名浮现在来俊臣脑海里。
《龙族》!
卡塞尔学院的大门终於要为我敞开了吗?难怪我总觉得自己跟世界格格不入,原来是血之哀啊!我还以为我只是中二病呢!
好尴尬。
朱栈月看似一脸平静,实则脚趾头已经抠出三室两厅。
自己是不是被怀疑成跟踪犯了?
她向来有周末穿好看的衣服化好全妆出来玩的习惯,毕竟邋邋遢遢六天,怎麽也得有一天打扮得美美的,不然长这麽好看买这麽多漂亮衣服岂不是浪费了?
不过跟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是,她更喜欢单独行动,并不喜欢拉着朋友一起逛街,因为跟别人一起出去玩就得照顾别人的想法,什麽时候集合,什麽时候回去,什麽时候吃饭————想到这些就很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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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想当蒙多,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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