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出于利益目的,也会在与儿童接触中,产生建立群体、获取领袖地位并行使权力的欲望……”
“听起来有点荒谬。”一个同事摸着下巴说,“所以他的意思是,儿童的弱小是个陷阱,会引发加害者的一些极端情绪,从而让他们失去理智?这有什么科学依据吗?”
“我并没有听过类似的理论。不过,我认为这有一定的道理。”另一个同事转过身来说,“我很认可一个理论,那就是每一个人都有被压抑的天性,这些东西需要一个突破口。或许有一些是良性的,比如酣畅淋漓的运动、安静地看风景;有一些或许会很奇怪,比如强迫性的洁癖、对数字的执着……”
“还有一些是恶性的,比如谋杀和虐待。但因为法律的存在,也出于风险考量,大部分人不敢这么做。哪怕有机会,他们可能也不会去做。”
“不过有一种却不同,那就是‘行使权威’。当某个人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的时候,他压迫和欺凌其他人,受害者没有能力反抗,旁观者也不以为意,他就可以肆意地宣泄自己被压抑的天性。这种矛盾常常见于家庭当中,家庭暴力和儿童虐待案中,总是会呈现这样的行为模式。”
巴里想了想之后说:“我们不妨大胆一点。绑架者绑架儿童后,既然没有立刻杀害他们,那就一定是要和他们共处一段时间的。如果我们把这种关系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家庭关系,那么这篇论文当中的理论就很好理解了。绑架犯会是一个好家长吗?”
众人都开始摇头。金发女郎说:“在多数案例当中,绑架者呈现一种非常扭曲的左右摇摆的心态。他们邪恶,但却不够邪恶。他们并不像是很多愉悦犯那样,从谋杀当中就能获得足够的精神快感;他们的犯罪行为通常出于利益考量,但又不像是某些金融犯罪者那样,有足够充足的知识和手段去用非法的方式牟取巨大利益。他们想要通过违法手段获得利益,就只能采取他们所知道的最简单的方法:绑架人质,然后问别人要钱。”
“哪怕是他们当中那些策划得比较周密的人,也因为认知的局限性,而选择这种并不明智的犯罪方式。这样的人通常没有冷静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这就导致在犯罪过程中,他们多数抱有一种赌徒心理,也就会和其他赌徒那样焦躁不安、过度亢奋或是亢奋与抑郁不停交替。这会使他们出现很严重的情绪问题。”
“我想起来了,我们之前处理过的一起案子不就是吗?那个绑架犯焦虑疯了。他不确定人质的父母会不会送钱,不确定警察什么时候来,不确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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