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斯接着往下看。前面的一些日记都是拿笔写的,大概就是说自己总是想起战友,觉得很难过,日子也穷困潦倒之类的。
往后翻,终于来到了正戏。之后的日记都是用血来写的。席勒接过来看了一眼,然后说:“用的应该是锁骨伤口上的血,而不是指尖的血。”
“这都能看出来?”布鲁斯有些惊讶。他确实从来没用血写过字,不过他印象当中,大部分人用血写字,都是把手指尖给咬破。
席勒点了点头说:“如果是把指尖咬破,手指会因为疼痛在书写的时候不够用力,笔画的转弯也会和其他情况下有所不同。但如果是伪造的血迹,或者是蘸着其他地方的血液写的,就会流畅很多。”
布鲁斯想了想,觉得确实也是这个道理。把手指尖咬破,然后用指尖流出来的血写字还是有点太理想化了。首先人体是有血小板的,咬破的伤口要不了多久就不会流血了,就算是使劲往纸上蹭,也蹭不出来多少。
其次,把指尖咬破了多疼啊。一边疼,一边还要往纸上写字,笔画肯定会和其他时候不一样。写得少点还好,写多了不但会没墨,字体也会变形。
“这可以用来甄别受害人所留下的血书是不是真的,”席勒说,“他自己咬破手指写的,和凶手蘸着他的血写的,是不一样的。”
“我还没遇到过这种案子,”布鲁斯说,“听起来你遇到过?教授?”
“我是蘸着别人的血写字的那个。”
“我就不该问。”布鲁斯一巴掌拍在脑门上。他怎么会觉得席勒是侦探视角,而不是凶手视角。
他们把注意力放回日记上,很快就被内容吸引了。其实这安德鲁啰啰嗦嗦一大堆,一共就说了两件事。一个是他注意到这地牢是人为搭建的,甚至听到了有人在员工通道里行走,但是他的搭档,也就是他的女友苏珊并不相信他,觉得他是应激障碍发作出现幻觉。
另外一个就是,这安德鲁有个计划,就是在某个房间里躲藏起来,等待打扫的员工出现,然后来一个致命偷袭,从而脱离这可怕的密室。
显然,他的打算失败了。他确实在一个房间里躲藏了起来,但恐怕并没能等到员工到来,而是把自己活活等死在这里了。
“不过,如果如你所说,他胸腔有伤,那他可能是之前在门那里被钢针伤到了,恐怕活不了多久了。”席勒说。
“那他还能挖这么大一个洞?”布鲁斯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洞。
但随后他反应了过来,然后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