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了。
雷蒙坐在高台上,翻着一本破旧的册子。
册子是用旧账本改的,纸页已经泛黄发脆了,边缘卷曲着,像被水泡过又晒干的。
他翻得很慢,每翻一页都要用指甲在纸面上刮一下,确认没有粘住。
册子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名字和号码,有的名字被划掉了,代表那个人已经死了。
被划掉的名字旁边留着一道长长的墨痕,像干涸的泪痕。
雷蒙看那些名字看得很仔细,像是在确认每一个死去的人都是他亲手放走的。
一个富商走到他面前。
这个富商的肚子烂穿了,肠子用破布裹着,但他还戴着一顶旧皮帽,帽檐上有一圈已经褪色的金线。
他的步伐很慢,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但他走得很稳,因为他知道雷蒙在看他。
“老雷蒙,你还认得我吧?”富商的声音沙哑,但语气还是以前那种居高临下的调子。“我以前在城里开布庄的,你买过我家的料子。”
雷蒙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又低下头。
“认得,你以前欠我三匹马的钱。”他的声音很轻,像风吹过枯叶,但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富商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都多少年了,你还记得。”
“我什么都记得。”雷蒙的声音依然很轻,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账本我留着,人和事我也留着,你想死可以,但你以前欠我的,现在得还。”
富商的笑容僵住了:“我都这样了,你还想怎么样?”
“我不怎么样。”雷蒙拿起一块写着‘49’的木牌,在手里掂了掂,木牌碰撞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你排在四十九号,比你后面那些平民早,但你得先给我跪下,把你欠我的三匹马的钱磕回来。”
富商的脸色变了,嘴唇哆嗦着像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
他身后的人开始低声议论,有人笑,有人骂,有人只是看着。
富商站在那里像一棵被雷劈过的树,从中间裂开,一边还立着,一边已经倒了。
他的膝盖在抖,他的手指在抖,他的下巴也在抖,沉默了很久,久到旁边有人开始不耐烦了,喊了一声“快点啊”。
富商慢慢弯下了腰,跪在了地上。
他的膝盖碰到硬土时发出沉闷的声响,像一袋石头落地。
他没有抬头,就那么跪着,像一尊被遗忘的雕像,他的头皮贴着地面,后脑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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