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时势所迫,非朕本愿。彼时,建成、元吉,屡构嫌隙,意在图朕。”
“朕为社稷计,不得已而为之。”
李世民语气沉痛中带着辩护的坚定,旋即话锋一转。
“然,建成、元吉,终究是朕之手足,高祖皇帝之子。其过往,亦曾有功于国。其罪在其身,其名……不应长此污损。”
在百官惊愕与复杂的目光中,李世民沉声宣诏,其内容并非简单的追封王爵,而是更具深意。
“追赠故息王、隐太子建成为皇太子。复故海陵剌王元吉为巢王。其昔日僚属,凡无大恶者,皆可赦宥,量才叙用。其子孙,宜予抚恤,承袭爵秩。”
这道诏书的核心,在于恢复李建成“皇太子”的身份名誉。
这不再是简单的施恩或追封,而是官方层面为其正名,承认他曾经的法统地位,试图从礼法和舆论上,为那段血腥的历史做一个了结。
它既是李世民对自身即位合法性的一种追认式弥补,展现其掌控大局后的自信与“宽仁”,意在缓和皇室内部潜在的历史怨怼,安抚可能残存的隐太子旧部人心。
更深层次,也未尝不是对当下所有皇子的一种无声警示——皇权之争的残酷,朕亲身经历,血流盈庭,尔等当引以为戒,恪守本分。
……
诏书迅速传抄,颁行天下。
东宫,显德殿侧厢。
李逸尘手持那份抄录的诏书,默默览阅。
窗外烈日灼灼,映在他平静无波的脸庞上。
他心中了然。
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上,李世民于贞观十六年下诏恢复李建成的皇太子名号,这是贞观后期对武德旧事进行官方定调、缓和内部矛盾的关键一步。
然而在原本的历史中,此举对当时已因足疾、失宠及压力而心态失衡的李承乾,刺激不小,仿佛是在提醒他父皇手上沾着伯叔的鲜血。
也暗示着储君之位并非绝对安稳,加剧了他的不安全感与逆反心理,某种程度上催化了他后续的疯狂。
但在此刻,在这个因他介入而悄然改变的时间线里,这道为李建成恢复名誉的诏书,其意味似乎有所不同。
太子李承乾近来心志渐稳,专注于实务,对皇帝的权谋与决断有了更深的理解,这道诏书或许反而能让他更清晰地认识到皇权斗争的残酷底线,以及皇帝那掌控一切、既能挥刀立威也能施恩正名的权威,促使他更加谨慎。
那根可能引燃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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