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他未来规划时,他直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语气里满是郑重地说道:“我已经想好了,等过完年,就会跟组织申请前往边疆支援,等到一年后再回来,那时,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调到京市军区去。”
去边疆?
这话一出,大家都震惊了,哪怕是霍俨州也有些意外。
去边疆可不是说着玩玩的,那边地处高原,环境比西北还要恶劣,单单是一个高原反应就能把人折腾得不轻了,而且去了那里,一年内别说是离开了,连电话都没有,除了巡逻、训练、执行任务,没有任何消磨时间的方法,顶多和几个战友说说话,对于人的身体和心理素质,那都是巨大的考验。
以严翔的职务和能力,根本用不着去那些地方,他大可以在西北继续待着,如果运气好,就能继续往上走,就算没那个运气,营长当到头了,转业回去就是地方官,舒舒服服又受人敬仰的。
比起去边疆,这条路要平坦、顺利得多。
他现在会做这个决定,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为了霍南溪,为了能有足够的资格调去京市。
霍老爷子严肃道:“你知道边疆的条件有多艰苦吗?”他在边疆打过仗,虽然只有不到一个月,但他的脚趾就是在那里冻伤的,回来后直接切除了,这个伤伴随了他一辈子,哪怕是现在想起那段时光,霍老爷子也是心有余悸。
严翔点头又摇头:“我找人了解过,我知道这些听起来和真正面对是有区别的,但我不怕,如果我连这点困难都无法克服,那我还怎么证明自己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能够让小溪过上好日子?”
“而且我知道我和小溪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她有文化,有涵养,我是个大字不识的泥腿子,家境也很一般,我们俩看上去哪哪都不相配。去边疆的这一年,时间不长也不算短,正好可以让小溪好好考虑,如果她遇到了更合适的人,想要和我分开,我不会有任何的怨言。”
林浔在房间里怔住了。
她坐在床上视线受限,看不到严翔,但只从他的语气里就能知道这些话真的是发自肺腑的。
从严翔说他要去边疆一年,为了能调去京市开始,林浔就有些不可置信,现在听到严翔不仅没有因此把霍南溪捆住,反而还给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考虑自己是否会后悔……
这一刻,哪怕林浔之前就觉得严翔人品不错,此时更是震惊了。
很多男人做了什么事后,哪怕是他们心甘情愿的,也只会把功劳归于自己,责任归于女人,嘴上不断地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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