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团队一口气翻了一番,没办法,京城这边的政法专业学生你要真说不招不用……那能行?
当然法务团队一口气翻一番,肯定不是只翻京城的,沪州和南都都是同步进行的,还跟两个律师事务所签了合同。
香江和香山澳两地的法律业务,目前就是由南都的一家老牌律师事务所代理。
为了表示诚意,送了当地律师事务所一辆丰田“汉兰达”,两辆丰田“逸致”,并且在白云山东山脚盘了一个小广场专门做休闲客栈,只有一半对外开放,剩下的一半就是拿来给这些律师们度假休闲用的。
在沪州同样如此,合作的律师事务所除了之前老头儿们“钦点”的帕萨特之外,新出的大众Polo就是给新晋的年轻招牌来开。
这个事情在小圈子里传得很快,几乎都知道跟“三连状元”合作很爽,人家出手很大方,就是业务要求非常苛刻。
此时国内对版权交易相关法律内容并不熟练,国内都玩得跟生瓜单子一样,更别提跨国运作了。
只不过业务嘛,都是练出来的。
之前做知识产权的开路先锋们,算是在四六九九年吃到了第一波红利,不过主要是做“张安传媒”和“张安文化”的业务才能吃到红利,一单普遍都是三千万五千万的交易金额,高管负责的话,比如房大桥、杜小帅这个级别,不管是文化内容还是科研成果,都是六千万起步。
像张大安从“花瓣”公司花了八千万美元这事儿,即便藏着掖着管控消息,还是有风声传出去,只不过市场上并不知道金额是多少,只知道很大。
最后还是电信运营商那里跟个筛子一样,把八千万美元这个交易金额曝光了出去。
关键曝光的方式很奇葩,直接在“喜报”里做内部通报,跟上级领导汇报成果,把什么都说了。
为了这事儿,张大安还在跟两家部委打口水仗呢,狂喷对方毫无保密概念,两家倒也光棍,认账了之后,又让张总教头再插队一些业务。
比如说“合约机”。
这就好多了嘛。
你只要补偿到位,张总教头一向以钱为本,保证能做到沉默是金。
“老板,《红楼梦》那边转让版权大概四千万左右能搞定,能谈,但是有一部分海外版权在日本人那里,当时价格是一千美元一集,日本人那边现在开价五万美元一集,并且附加二次开发及衍生作品的百分之五分红。”
“倒也合情合理,是个公道价,但因为它们是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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