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身就走。
那晚我起夜时,听见阿娘对爹爹说:
“我们这辈子最错的,就是生了阿菀和阿瑾。咱们卖身给了公府,注定一世为奴......却还糊涂要生下孩子,让女儿们也受这样的苦。”
“阿菀还好,她懂趋炎附势,知道该怎么讨好主子。可阿瑾随了你,她倔成那样,日后若咱们不在了,她再得罪了主子,往后的日子可要怎么过?”
“明儿我就跟她俩说,让她们日后想尽办法讨好主子。只有那样,她们才能好过。”
“仲怀,我知道你不愿意。可我们是最低贱的奴仆,我们不该有尊严,也不该有骨气的。”
那一夜,爹爹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从小教育我们,做人要有骨气。
有骨气,才是人。
可阿娘却说:“人得先活着,才能是个人。”
后来,我和姐姐都把这话听进去了。
我们开始刻意讨好大小姐,我也学着一点点丢掉尊严,去换几两碎银。
这样活着,日子倒真的一日日变好了。
大小姐说,我们是她身边最忠心的两条狗。
我那时竟真觉得,做狗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我比那些守着尊严的人“人”,活得更像一个人。
后来有一日,姐姐去取大小姐新制的衣裳,回来却先跑到我房里哭。
我看见衣裳前襟脏了,还破了个洞,也吓坏了。
姐姐哭着说,上个月她才得罪过大小姐,若再让她知道衣裳被弄坏了,定会往死里打她。
她害怕得蜷在角落,浑身发抖。
其实我也很害怕。
可她是我的姐姐啊。
即便她贪心,自私,爱占小便宜,
可她也是与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
于是我告诉她别怕,我愿替她认下。
我比姐姐聪明,更会讨好人,大小姐其实也更喜欢我一些。
姐姐哭着说,会一辈子记得我的好,一辈子护着我。
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一件寻常衣裳,而是皇后赏给大小姐的御赐之物。
我认下的,是毁坏天恩的死罪。
大小姐气得发了疯,我不记得挨了多少鞭,只记得主母说要活活打死我。
后来是爹娘求情,愿十年在府不要俸禄,只求留我一命。
那时又正值大公子婚期,府上不宜见血,我这才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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