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省吃俭用才能挣下来。
曹杰正是凭借会胡语的优势,才从安西顺便做了些许宝石买卖,攒下来的钱。
钱耗尽了,所有的积蓄换成了这三十亩地的玉米,曹母不是没有怨言的。
“你怎么也不找个有钱的!”
“我不像像你们一样吃软饭!”
曹母驴着脸放下手里的草,回家了。
曹杰呸的吐了痰在地里,眼神犀利,带着十万分的愤世嫉俗。
但看着周围被草护住的玉米,他不仅是担心地里的杂草争夺玉米的养分,他更愁的是小偷借由杂草的遮掩偷。
还有半个月就能收成了。
这批玉米他种的及时,赶上了好天气,该要水的时候有雨,该要太阳的时候有阳光,长的尤其的好,是春棒子,比其他人家种的麦茬棒子早熟。
过了这半个月,以这些地的收成,当前的局势,一亩的棒子换一两黄金不再话下。
一两黄金换八贯钱,这就是二百四十贯钱,投入的地钱不过三月就挣回来了,只多不少,种子他花了不到两贯,这简直比得上杀人放火的收益。
靠近城墙的他比城内的人更清楚局势,何况他还是安西军的预备役,上过无数次的战场。
如今的逆胡正在扫荡外城的城郭,在昨天前已经形成合围,一旦扫荡干净外郭城,就会对城中发起总攻。
正因为如此他才掐在这个点买的地,地主急着南下,麦子还是一趟青的时候就收了麦穗,他抓紧种了这茬棒子,能赶在攻城前收割就能落袋为安,至于这三十亩土地,足够他们曹家供养出一个改换门庭的读书人了!
在大宣不读书,是没有出路的。
想到自小聪明的儿子曹荣,曹杰心里一片火热,虽然于家没有成百上千的家私,却是耕读传家的人户,曹杰心里是满意的,若不是他岳母岳父好糊弄,他还真娶不到小他十岁的于春,因此他从未抱怨于父于母的不得体。
他对于曹母的能力实在是不屑的,尽管他身边不少人如此,但从军的他以此为耻。
但,他自小被爷奶带大的他又深切的想获得他母亲认可。
他的扭曲地里的玉米不知道,杂草知道。
“大杰还不回家去吃饭,怎么就你一个人!”
同村的人大都是年长的留守地里,年轻的外出打工,但因战乱回乡的多,但只有年轻人没有年长的人干活的少。
这艰难的乱世谁不想尽力的为儿女分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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