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持握魔剑时间越久,任千行被腐蚀的越严重,早已走火入魔。
先前与李兆廷约定赌局,就是想借李兆廷和程淮秀之手夺走魔剑,让心剑魔剑融为一体,没想到事发突然,更没想到任千行魔性深到这般程度。
恍惚间,官御天觉得自己先前的判断是错的,他根本无法分辨,魔剑和任千行之间,谁的魔性更强一些。
魔剑是毁灭万物的魔兵,但任千行的魔性似乎更胜一筹,官御天甚至能听到任千行体内“魔心”的跳动。
跳动如雷,战鼓轰鸣。
电光火石,任千行已经挑选好下一个魔剑祭品,正是——方夜羽!
当初那场伏击战,方夜羽觉得自己输的很惨,同样的道理,任千行被迫抛家舍业逃离,同样是惨烈溃败。
魔剑刚刚出世,先是被李兆廷以无上天剑击败,又被方夜羽逼得如丧家犬一般逃跑,对魔剑的挫败太大。
正所谓:欲用其利,先挫其锋!
如果魔剑在正常剑客手中,或许能以这两场溃败压制魔性,奈何任千行魔性深重,与魔剑既非主仆关系,也非魔剑傀儡,二者之间是共生关系。
魔剑的魔性与剑客的魔性,随着一次次挫败、战斗、杀戮、嗜血,一同经历屈辱、愤怒、快意、疯狂,水乳交融般融合,达成真正的人剑合一。
这种人剑合一,甚至比五百年前的应顺天更胜一筹,应顺天是以征服天下的霸气压制魔剑、掌控魔剑,魔剑是他的兵刃,是他的仆役,是绝对的主仆从属关系,想用就用,想丢就丢。
任千行与魔剑达成了货真价实、从内到外的人剑合一,魔性之强烈,就算庞斑在此,怕也没有这般疯魔。
“方夜羽,去死吧!”
纤细如丝的剑芒锁定方夜羽。
在单打独斗的绝杀大招中,一剑隔世不是最强的,也不是最妙的,却一定是最难缠的,蓄势时激光瞄准,精准锁定目标,只能接招,无法闪避。
只要被一剑隔世的剑芒锁定,除了拼尽全力接招,再无闪避余地。
“他奶奶的!你以为我怕你!本座是小魔师,是魔师庞斑的传人!”
方夜羽误以为任千行对付他是柿子捡软的捏,怒不可遏,心说老子堂堂小魔师,你竟然把我当成软柿子!
任千行才不管那么多有的没的,稍稍蓄势,血色剑芒挥洒出震荡波纹,如潮汐一般,转瞬掀起血色洪流。
“小魔师,快走!”
强望生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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