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城这三个月来,我打过别人,也被人打过,也终于上过女人。
这才让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知道做男人就该往上爬,就跟饿慌了的穷人突然拿到手一块肉骨头,他是能把骨髓都吸出来的。
一个在江城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佬,告诉我男人得站在高处才得看得远。
这个道理简单,不难理解。
可当我被林辉用枪指着的那一刻,这个道理体会得有点刻骨铭心。
一个总是拎一壶酒的胭脂女人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一句轻描淡写的“杀了吧”,更是让我刻骨铭心。
这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也许狠一点会让人走得更远一点。
可也绝对走不长远,因为狠人最后都会自食其果。
谁都知道人该往高处走,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付诸行动,在正确的方向做正确的事情。
所以我很羡慕郑浩南这人,起码他清晰知道自己的人生规划。
我心眼不大,度量也小。
看着别人好,我也会嫉妒,会眼红。
躺在那狭窄的出租屋里,看着窗外那些高楼大厦,我也会睡不着觉。
能穿几千甚至上万的衣服,我也一定不会穿回全是补丁的涤卡衣。
尤其是此刻,看着红毛一伙像死狗一样被塞进警车拉走。
我心里平静得像一潭深秋的湖水,连点涟漪都懒得泛起。
不是我没有血性,不想动手。
只是当对方的意图赤裸裸写在脸上,就是逼你动手,然后把事情闹大,彻底毁了你刚起步的这点根基。
再挥拳头,那就不是勇敢,是蠢。
能用脑子干净利落解决的事情,何必弄得血肉模糊,两败俱伤?
那两万块钱,那当众的一躬。
那不是屈辱,是鱼饵,是钩子。
正有些出神地想着这些,肩膀突然被人重重拍了一下。
我转头,是郑浩南。
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彻底变了。
他眼睛发亮,上下打量着我,像是第一次认识我这个人。
“阿野!我操!你小子……真他妈行啊!”
他用力捶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刚才……我他妈的肺都快气炸了!脑子里就想着拼了,干他娘的!以为你真要认下这口窝囊气……没想到!你在这儿给他们挖了这么大一坑!等着他们往里跳呢!”
大头也凑了过来,刚才还气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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