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传来厚重的质感——乍看像羊皮纸,仔细观察才发现材质有所不同。阅读内容时,我首先注意到合同落款处的两个名字:希莱尔·费切纳,以及……前任皇帝。
“这似乎是前任皇帝与希莱尔·费切纳签署的正式合同。”
合同内容仅有两条:
第一条,前任皇帝向希莱尔移交100万枚帝国金币与100万枚帝国银币;
第二条,“若新生的第八任皇帝(即朕)被证实为前太子让的子嗣,那么在第八任皇帝完成加冕仪式后,希莱尔需向其移交200万枚皇家金币与200万枚皇家银币。”
这哪里是合同,简直像一场赌约!
若我不是前太子的亲生儿子,希莱尔便能合法拥有那100万金币与100万银币;可若我是前太子之子,她不仅要归还之前得到的钱财,还要额外多交100万金币与100万银币。
顺便一提,邦古达特帝国延续了洛泰尔帝国的传统,将皇室金库与皇帝私人财产分开管理。
但到了吉尔斯王朝后期,帝国财政早已破产,即便进入邦古达特帝国时期,财政状况也并未好转——有些皇帝不仅挥霍私人财产,还挪用国库资金。
前任皇帝倒没有这样做,他之所以能随意动用私人财产,完全是迫于前首相与前礼部尚书等贵族的压力;而国库的钱财,则被那些贵族肆意挥霍。
财政大臣努巴尔伯爵?他当然会反对,但只要对方找个看似合理的理由,他也只能被迫同意,哪怕那些钱最终会在流通中不知所踪。
“这么说,你并没有偷窃前皇的私人财产,而是依据这份合法合同,暂时持有这笔钱?”我看向希莱尔,语气中带着一丝怀疑。
“陛下,臣只是暂时保管而已。”希莱尔依旧低着头,语气恭敬。
现在的问题是,这份合同是否真实——坦白说,它的内容实在可疑。即便前任皇帝真的想与希莱尔打赌,也没必要用如此正式的合同形式来记录。
当然,若能拿回这笔钱,对帝国财政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尤其是在当前货币贬值的情况下,若这笔钱是早已停止发行、信誉可靠的皇家硬币,而非拉乌尔或阿基卡尔发行的“劣币”,其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但退一步说,即便希莱尔真的是“偷窃”,将钱归还给皇帝也是理所当然。
更重要的是,我希望以这份合同为谈判筹码,让金羊公司做出重大让步——若能给这个远超普通贸易公司的“庞然大物”套上“项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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