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做校对。
两人闻言,眼睛一亮,连忙躬身应诺。这不仅是份活计,更是接触文坛、甚至可能得到青莲客青睐的机会!
安排完这些,林逍揉了揉眉心。名声带来的不光是利益,还有巨大的压力和责任。他必须尽快将墨韵轩的根基打牢,形成一定的壁垒。
下午,就在林逍核对新一批诗笺样稿时,店外忽然传来一阵更大的喧哗,伴随着马蹄声和呵斥声。排队的人群一阵骚动,纷纷向两边避让。
“闪开!都闪开!没长眼睛吗?”
只见几名衣着鲜亮、腰佩横刀的豪奴,簇拥着一匹神骏的黑马来到店前。马背上跳下一个年轻人,约莫二十出头,身材高大魁梧,虎背熊腰,穿着一身便于活动的窄袖胡服,浓眉大眼,顾盼间自带一股粗豪之气。他一下马,那几名豪奴便叉腰往店门前一站,将排队的人群隔开少许。
“谁是掌柜的?林逍在不在?”年轻人大大咧咧地喊道,声如洪钟。
林逍心中一动,放下样稿,走出店门。他一眼便认出,来人是卢国公程咬金的长子,程处默!这位小公爷是长安城有名的小魔王,性格直率粗豪,酷爱武艺、蹴鞠和饮酒,与那些文绉绉的世家子弟截然不同。原主记忆里,跟这位程小公爷没什么交集,毕竟一个是文不成武不就的纨绔),一个是武将世家出身的“实干派”纨绔,玩不到一块去。
“在下林逍,见过小公爷。”林逍拱手,不卑不亢。对方是国公之子,身上有散职,称一声小公爷没错。
程处默上下打量了林逍几眼,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你就是林逍?那个写了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林逍?看着也没三头六臂嘛!比那些酸丁顺眼点!”
这话说得直白,引得周围人窃笑,又不敢大声。林逍也笑了:“小公爷过奖。不知小公爷驾临小店,有何指教?”
“指教个屁!”程处默一摆手,大步走进店里,好奇地四处张望,拿起一袋未拆封的诗笺掂了掂,“听说你这儿卖什么诗笺,还能抽到那什么‘青莲客’的真迹?俺老程是个粗人,不懂诗,但俺爹…咳,家里老头子前几日不知从哪儿弄了你那首诗回去,念叨了半天,说什么有气魄、是条汉子。俺听着稀奇,就过来瞧瞧。”
原来是程咬金看了《将进酒》,觉得对胃口,程处默这才好奇而来。林逍心中了然,程咬金是著名的福将,性格粗中有细,喜好直爽豪迈之人,能欣赏《将进酒》不奇怪。这是个机会!
“原来卢国公也知拙作,愧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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