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一批刚送到的河东箭矢产量明细。见巡察使团到来,马德威放下手中账册,上前见礼。陈叔达询问了几句关于“双盲抽检”和“原料批次记录”的具体操作,马德威一一解答,并展示了特制的验收工具、标准样板及记录表格。
“这些规制,皆出自杨侍郎之手?”陈叔达看向杨军。
“乃下官与马匠头及稽核房同僚,依据前线需求与匠作实际,共同商议拟定。”杨军答道,“旨在确保军械基本质量,堵住管理漏洞。推行以来,前线反馈的不可用军械比例已显著下降,此有数据可查。”
“嗯。”陈叔达不置可否,随手翻看几份已核验完成的账册副本。账目清晰,数字工整,签字画押俱全。他注意到,所有涉及钱帛支出的记录旁,都附有一张小纸条,注明“对应秦王帅府第XX号令”或“依使司XX号文书”,并标有相关档案编号。
“账目勾稽,做得倒是细致。”陈叔达淡淡道,“只是这文书编号引用……是否过于繁琐?寻常衙门,未必如此。”
“北疆军需,牵涉广,钱粮巨,不敢不细。”刘政会接口道,“编号引用,既便于自身复核,也方便上级及后续稽查时追踪溯源。虽增文书之劳,却省推诿之弊。此乃使司为适应非常之务,不得已而为之。”
陈叔达看了刘政会一眼,未再追问,转而走向催办房。
催办房内,王御史正与两名吏员分析一份来自同州的产量波动报告。见陈叔达等人进来,王御史上前施礼。陈叔达认得这位以刚直敢言著称的监察御史,略感意外:“王御史竟在此处?”
“回陈相,下官奉宇文仆射之命,暂借调至使司催办房,协理督查各地执行之事。”王御史坦然道,“使司所行,皆关军国,下官不敢怠慢。”
陈叔达询问了几桩催办案例,王御史对答如流,并出示了相关往来文书及处理记录,其中不乏对某些州县拖延的严厉措辞与后续跟办。陈叔达仔细看了,忽然问:“使司催办,动辄援引秦王令旨,是否越过朝廷部司,有擅权之嫌?”
王御史正色道:“陈相明鉴。使司章程明定,所有催办皆基于已获朝廷(或陛下特批、或政事堂核准)之计划文书。援引秦王令旨,乃因秦王总领北防军事,前线需求与方略由其制定,使司依令协调保障,理所应当。具体钱粮调拨、匠户征调等事权,仍归相关部司及地方执行,使司只司督促核查之责,何来擅权?且所有文书皆抄送相关部司备案,透明可查。”
陈叔达沉吟不语。巡察使团其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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