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上一世,冷秋香被判了10年零5个月。
她认为自己判重了,上诉了两次。但都被驳回来了。
她看过《刑法》关于组织涉黄的量刑,组织超过十人,以及用未成年人,都是从重情节。
乐红就是未成年。
……
……
冷秋香这几天在忙一件重要的事。
这件事比新业务更重要。
她跟踪了凌海涛和江丰五次。
连着三天下午,她找了个出租车,趴在家具城楼下。
凌海涛一般会在六点多出来,然后跟江丰一起,骑着摩托车离开。
她在心里冷笑,妈的,怪不得家具店赔钱呢,家具城9点清场,凌海涛6点就下班。
压根没把心思放在生意上。
她的按摩店,晚上总是营业到九点半,她再清点一下当天的日收,基本上十点才下班。
据她所知——信息当然来自凌海涛——江丰在一个音像店工作。
可是她看江丰一周有四天都泡在凌海涛的店里,这是有正经工作的人么!
她甚至怀疑,凌海涛拿她每月上交的钱,养着野男人。
两个男人,凌海涛骑摩托,江丰坐在后面,双手抱着凌海涛的腰,脸贴着凌海涛的后背。
她又生气。
她坐凌海涛的摩托车,都没抱那么紧过。她已经很久没坐过凌海涛的摩托车了。
她还看到他们还用同一个水杯。
他们离开家具城,有时候回一个叫清乐园的小区。那大概就是骚狐狸窝吧。
有时候他们去酒吧。
有时候去逛街,去的是大商场,逛完街俩人下馆子,江丰还给凌海涛喂菜。
她心痛。
她平时省吃俭用,从来不舍得下馆子,也不舍得逛街。
她的衣服,都是在批发市场买的。
她跟凌海涛一起吃饭的机会都不多。
还有一次,俩人去了电影院。
她又心痛如绞。
凌海涛从没带她看过电影。
确切的说,她来京州这么多年,还没进过电影院。
有一次两个店员去看电影,她一问才知道,一张电影票够她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
再想想她结婚时,江丰是伴郎,那时他们已经感情很好了。
他们早就认识了吧,凌海涛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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