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副本,日期比监护协议早两个月。遗嘱内容很简单:所有财产(主要是那套老房子)留给林晚意,但附了一个特殊条款——“若本人去世时林晚意未满二十五岁或未完成学业,指定秦昼为财产代管人及林晚意临时监护人,直至前述条件满足。”
临时监护人。
不是永久的,是有条件的。
林晚意抬起头:“所以你一开始说的‘永久监护权’……”
“是假的。”秦昼坦率地承认,“协议里写的是‘特殊情况下’的监护权,而且有解除条件:你满二十五岁,或者完成学业,或者结婚。任何一个条件满足,协议自动失效。”
“那你为什么——”
“因为我害怕。”秦昼打断她,声音第一次出现了明显的颤抖,“害怕你满足条件后就离开,害怕协议失效后我就没有理由留在你身边了。所以我……我放大了威胁,把‘临时’说成‘永久’,把‘特定情况’说成‘任何情况’。我想用法律给你压力,让你不敢离开。”
他说这些话时,眼睛看着地面,不敢看她。
林晚意感觉胸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闷又痛。她想起三个月前,秦昼拿着协议对她说的那些话:“你在法律上一直是我的责任”“你逃不掉的”。那些让她恐惧、让她愤怒、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囚徒的话——原来都是夸大的,都是他为了留住她而编织的谎言。
“你骗我。”她说,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像刀子。
“我骗你。”秦昼承认,声音更轻,“我知道这很卑鄙,很无耻,很……病态。但我当时想不到别的办法。姐姐要离开,要出国,要过没有我的人生。我试过正常的方式——我说‘我会等你’,我说‘我会变好’,我说‘求你留下’。但姐姐只是摸摸我的头,说‘小昼,你长大了就会明白’。”
他抬起头,眼眶红了。
“可我不想明白。我不想明白为什么爱一个人就要放手,为什么为一个人好就要离开。我只知道,如果姐姐走了,我会死。不是比喻,是真的会死。所以我用了所有能用的手段——协议、监控、房子、甚至……欺骗。”
林晚意看着他,这个跪在她面前的男人,这个用最病态的方式爱了她十一年的男人,这个刚刚承认了自己所有欺骗和操纵的男人。
她应该愤怒。应该把文件摔在他脸上,应该骂他骗子,应该头也不回地离开。
但她没有。
因为她看见了那些文件最下面的一沓东西——不是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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