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是邵氏法务部,措辞严谨的声明。
驳斥近日以来所谓“邵氏同盟”的传言,并附有律师信草稿。
第三份,是一张邵逸夫亲笔书写的便笺,墨迹很新,力透纸背:
“阿鑫,三成跟投之约,只要我邵逸夫一日未糊涂,便一日有效。”
空气凝滞了几秒。
黄沾的筷子“啪嗒”掉进汤里,溅起几点油星。
邵逸夫仿佛没听见,他夹起一片青菜,在清汤锅里慢慢烫着。
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镜片后的眼神。
“人老了,觉就少。”
他忽然开口,声音里带着一种风雨过后的沉静。
“夜里睡不着,总想起很多旧事。想起在南洋跑码头,跟人争放映机;想起清水湾片场打下第一根桩;想起……很多以为忘了,其实都记得的事。”
他放下筷子,抬眼看向赵鑫。
那目光不再仅仅是商人的锐利,更添了几分,岁月沉淀下的复杂审视。
“有人劝我,与虎谋皮,不如联手驱狼。他们说,邹文怀至少知根知底,而你赵鑫,路子太野,看不透。”
他顿了顿,轻轻摇头,“但他们不懂。我邵逸夫这一生,见过太多‘看得透’的人,他们能在棋盘上步步为营,却永远画不出棋盘之外的新格子。”
他从信封最底层,抽出了第四张纸。
纸张微凉,质地厚重。
标题是:《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制作业务委托管理意向书》。
条款一行行,清晰如刻:
一、邵氏影业全部制作业务(含清水湾片场所有权及经营权、制片部门、在约艺人及导演合约等)委托鑫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权管理运营,委托期十年。
二、委托期间,该部分业务之全部盈亏由鑫时代承担,邵氏每年收取定额品牌授权费港币壹佰万元整。
三、鑫时代有权对邵氏片库所有影片版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二次创作及商业开发,收益按鑫时代七成、邵氏三成分配。
……
后面还有细密的条款,但会议室里已无人细读。
许鞍华猛地吸了一口气。
张国荣推了推眼镜,谭咏麟张着嘴,连徐小凤摇动的团扇,都停在了半空忘记了摇。
“邵氏影业……”
郑东汉喃喃道,声音干涩,“去年账面亏损超过三百万,片场设备还是六十年代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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