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斤,价格是二十八块五。可小芳的出货记录上,十月二十号李家没有往供销社出过货——那天出的货是给老张头和老李嫂的,供销社不在出货单上。
“对不上。“小芳说,“供销社进货单上的日期,咱家的出货记录上没有。这笔货不是咱家的。“
“那供销社的二十八块五——谁收的?“小军问。
“老周收的。“李享知说,“老周送假货,当场收现钱。供销社以为付给李记了,实际上钱进了老周的口袋——老周再分给顺发。“
四个人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天已经黑了,廊下的灯亮着,照在院子里的两箱假货上。封签上的红纸条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爸,这事得报警。“小军说。
“报警?“李享知看了他一眼,“报什么警?“
“有人冒充咱家的人去骗钱——“
“警察来了,老周说他是李记的送货员——他以前确实给咱送过货。警察问供销社,供销社说'我以为他是李记的人'。警察问咱,咱说'他不是咱家的人'。老周说'我是临时帮忙的'。警察怎么判?“
小军的嘴闭上了。他爸说得对。在1982年,这种事警察很难办——没有合同、没有协议、没有明确的雇佣关系。老周给李记送过货,是事实;老周不是李记的正式工人,也是事实。两个事实放在一起,警察只能说“你们自己协商“。
“那怎么办?“小军问。
李享知站起来,走到那两箱假货面前,蹲下来仔细看了看。他拿起一袋假的,又拿起一袋自家真的,放在一起比。真的封签是机器裁的,切口整齐;假的封签是手工剪的,毛边明显。真的封签上盖的戳清清楚楚,连木戳上的细纹都印得出来;假的封签上盖的戳模模糊糊,一看就是另外刻的木头戳。
他又翻开供销社的进货单,看了一遍。进货单上除了那个“周“字,还有一行小字——“经供销社老孙验收入库“。老孙是供销社的仓库保管员,他验了货入了库,说明这箱货在入库的时候是完整的。
可入库之后呢?入库之后货在供销社仓库里放了几天,然后拿出来卖,顾客发现不对。这中间有没有人动过?供销社仓库谁都能进吗?老孙验货的时候有没有开封看过?
李享知把这些细节一条一条记在纸上。他写得很慢,每个字都写得清楚——因为他知道,这些细节以后用得着。不是现在用,是以后找到顺发和老周的时候用。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