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从城郊扫到荒野,从荒野扫到城镇。
他看到恶魔们在吃撑与饿死之间挣扎,看到永生者在求死与不得之间煎熬。
他看到了那些游离在空气中的创造特质。
它们在生命与死亡的疯狂对冲中,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里被剥离出来,从干裂的硬土里、从扭曲的枯树里、从暗红的草丛里、从活死人的残骸里、从饿魂的碎片里,一丝一丝地飘出来,像雾气,像炊烟,像无数条看不见的河流,朝着祭坛上方的天空汇聚。
它们聚在一起,凝成了一团光。
那光不是银白色的,是灰白色的,和天幕的颜色一样。
但它比天幕更亮,更纯,更浓。它像一颗珠子,悬浮在裂缝的下方。珠子在缓慢地旋转,表面有细密的纹路,像树的年轮,人的指纹。
那是创造特质被压缩到极致后自然形成的纹理。
它还在长大,因为还有更多的创造特质在往它里面汇聚。
它会一直长,直到所有的创造特质都被剥离出来,直到这颗珠子变成这个世界唯一剩下的有价值的东西。
“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救赎!”吴恒感叹道。
戈伦从裂缝里挤出来的时候,它的魂体还算完整。、
不是因为它强,是因为它运气好。
它跟在一只大恶魔后面,大恶魔的魂体宽厚,替它挡住了大部分规则碎片的切割。
它只是被割掉了几缕边缘的黑雾,疼了一下,但没碎。
它的魂体勉强凝聚出类人形的轮廓,隐约能看出骨骼的形态——一个模糊的、黑色、像用炭笔在纸上匆匆勾勒的骷髅架子。
魂体表面缠绕着淡淡的死亡寒气,那些寒气是从地狱深处带上来的,像一层薄霜覆在它的黑雾上,在灰白色的天光下闪着冷光。
一双椭圆形的猩红大眼嵌在头骨轮廓的眼眶位置,比米粒大,比核桃小,像两颗刚从炭火里扒出来的煤球,红得发亮,亮得刺眼。
它属于地狱中等偏下的恶鬼,比德拉寇强,但比不上马拉卡。
在地狱里它靠啃食那些从大恶魔魂体上脱落的微弱灵魂碎片度日。
那些碎片太小了,太少了,吃不饱,但也饿不死,它就这样活了无数年,活到它已经忘了吃饱是什么感觉。
戈伦的想法很简单:进入人类世界,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慢慢吞噬几个永生者,把魂体吃厚实一点,然后躲起来,消化,再出来吃。
它不贪,它知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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