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伦敦开印刷铺的远房亲戚,刘易斯被塞上马车,连同一件旧外套和一袋燕麦饼干一起丢进伦敦城。
没有人大发慈悲,只是英国教区做事的一贯方式——能省一笔是一笔。
刘易斯的住处被安排在印刷铺后头的小阁楼里,他每天负责搬纸、洗字模,手指被割了多少口子他已经记不得了,可他那时不敢叫苦,因为阁楼里还有另外三个比他更小的孩子,他们连床铺都没有,只能睡在麻袋上。
没人关心他们的名字,也没人记得他们从哪里来,仿佛他们就是几只被丢进城市的野猫,死不死都无所谓。
直到他十二岁那年,印刷铺倒闭了。
老板抢在债主上门前,卷钱跑路了,孩子们则被赶上街头。
那时候,刘易斯的兜里,只有半个便士。
半便士能做什么?
买不到热饭,也租不起床位。
刘易斯那一晚,差点冻死。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他是世界上最不值钱的那种人。
然而,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
第二天凌晨,他是被报童的吵闹声吵醒的。
那小子年纪不大,却骂街骂得中气十足,手里还挥着一迭皱巴巴的小报:“号外号外!外交大臣死了!最新消息,外交大臣卡斯尔雷勋爵死了!自杀丑闻!自杀丑闻!一便士就能看全部细节!”
刘易斯盯着那张报纸看的时间太久,以至于报童以为他想看霸王报,还冲他吼:“一便士看完,别想赖着!”
刘易斯把兜里唯一的半便士掏出来,结果还被那小子嫌弃:“半便士?那你只能听我念!”
说完,那小子便拿着报纸大声读给他听,读得断断续续,却把整件事嚷嚷得像是末日审判似的。
那是刘易斯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新闻的力量,原来一位内阁大臣的死,也不过是标题文字用的大号一些。
实际上,刘易斯并不算完全的文盲,他小时候在肯特乡下的主日学校断断续续的读过几年书,后来在印刷铺干活,为了认得铅字,老板还逼着他背会了半本拼写表。
只不过,从前没人告诉过他,会认字原来还能当饭吃。
印刷铺倒闭后,他在街头晃了大半个月,靠着给人拎包跑腿、在酒馆替人读新闻勉强混日子。
有一次,一个码头工人拿着一封信,说是要寄给报社,让刘易斯帮忙掌掌眼。
那是篇写得乱七八糟的控诉信,错字一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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