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怪自己了。
总不能说,为了让底层民众也有钱、爵位抵罪,长安朝堂就给天下人无止境的发钱、发爵位吧?
公平这个东西,总是只能做到相对公平,从来都不存在什么绝对公平。
能把这条‘可以金、爵抵罪’的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出来,让天下人都知道,而不是藏着掖着,在台面下暗箱操作,就已经很公平了。
事实上,当今汉室的百姓民,也认可这一套法律逻辑的公平性。
因为在百姓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和权贵、名门绑定,以血脉、血统为判断依据的特权,而是正儿八经一视同仁的法律规定。
只要够努力+运气够好,拥有了一定的钱或爵位,那即便是曾经的农民,也能有犯了罪却不用受罚,只需要缴纳罚款或燃烧爵位,即可逃避刑罚的那一天!
就像千百年后,科举制度下的举人老爷可以免除农税,老百姓不会觉得这不公平,亦或是把国家的负担都压在了农民头上;
而是会觉得:就该如此;
举人老爷寒窗苦读,一朝上榜,就该得到如此优待!
然后,大家伙儿该投献投献,该供孩子读书供孩子读书,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
为什么?
——因为举人老爷,曾经也大概率是个家徒四壁的穷酸秀才!
今日,举人老爷得到的优待,等来日,也同样能被中举的自家子侄享受得到!
类似这种‘无论是谁,无论家境如何,只要达到某个标准,就能享受到某个待遇’的体制,就已经是华夏底层民众认知中的公平了。
好比后世,高考六百大几十分可以上清北——没人觉得这不公平,只是觉得自己不够努力,没能考到那个分数。
但只要考到那个分数,自己就能上清北,绝不会因为自己出身贫寒,而被区别对待——这就已经很公平了。
同样的道理——在当今汉室,只要拿的出钱交罚金、拥有爵位可抵罪,就可以免除刑罚,在底层百姓看来,这也同样是公平的。
百姓只会说:可惜我没钱、没爵位;
却不会说:这条规矩踏马就是给权贵准备的!
哪怕事实确实如此……
更何况这条规定,背后的逻辑也是非常合理的。
——在太宗孝文皇帝输粟捐爵之前,汉家的爵位,意味着其本人或先祖,曾对汉家有功。
而且是实打实的军功!
越高的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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