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身份也自此告别了功臣后人。
这就不是单纯的靠祖先的颜面,为自己换取一个抵罪的机会了——而是先祖颜面、家族荣耀,外加整个家族的贵族身份、体面生活,去换一个活命的机会。
故而,功臣后人在面对‘是否要犯罪’的抉择时,免不得就要好好考虑考虑:值不值当。
在这套思维逻辑下,当今汉室甚至发展出了另后世人无法理解的‘贵族犯罪后,不等审判,就自杀保留体面’的怪异风气。
为什么?
因为倘若被审判,先祖的脸面就丢尽了,家族的荣耀也会被玷污;
最后结果不外乎以爵抵罪,全家老小贬为庶民,然后被仇家吃干抹净。
与其如此,还不如识相一点——在天子发怒、法律降下惩罚之前,自己了结自己。
人死债消,罪人都自杀了,案子自然也就了解了,家族、爵位,乃至于先祖颜面、宗族荣耀,也就都得以保全了。
所以也可以说,在当今汉室,以爵抵罪被落实,往往并不会出现在贵族群体当中。
相较于以爵抵罪,以整个家族落魄为代价,捡回区区一条小命,贵族们还是更倾向于自留体面,保留家族的爵位和贵族身份。
毕竟爵位、贵族身份,是能世世代代传承下去的,是留给子孙后代的无尽财富。
相较于‘福眷子孙后代’,区区小命,显然不足以让古华夏人民产生动摇。
这就导致了一种无比怪异的情况,在当今汉室成为了现实。
——底层民众犯罪时,希望以爵抵罪,却没有足够的爵位用于抵罪;
贵族的爵位,足够让他们在犯罪时以爵抵罪,但他们又舍不得以爵抵罪,宁愿自杀也要为家族保留爵位。
愿意抵罪的没爵位,有爵位的舍不得用来抵罪;
于是,即便汉家允许以爵抵罪,自有汉以来,一直到太宗皇帝年间的几十年当中,以爵抵罪免除刑法的案例,却是屈指可数。
事情的转折,便发生在太宗孝文皇帝年间,输粟捐爵之制问世。
愿意,甚至渴望拥有爵位,从而用于必要时以爵抵罪的老百姓,终于有了除上战场拼命之外的,获取爵位的渠道。
——真要是战场上拼命换来的爵位,即便是底层民众,也未必舍得用来抵罪!
但用钱换来的,那就不一样了。
钱没了可以再赚啊!
命可就只有一条!
再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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