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多大了?“
“大儿子十九,二女儿十七,小儿子十五。“
沈艳芳的茶杯搁在嘴边,没喝。她看了李享知一眼——这一眼跟看病历的时候不一样,不是在诊断,是在确认。确认的是“三个孩子从十五岁到十九岁,全在帮你扛生意“。十五岁的孩子,在别的家庭里还在上学,放学了在巷子里踢球、翻墙、闹着玩。李享知的小儿子已经在省城跑客户了,一个人扛着三箱货,蹬着自行车在省城的巷子里穿来穿去,跟比他大二十岁的店老板谈价格、谈回款、谈签收单。
“你儿子十五岁就跑渠道?“她的声音还是平的,可语气里有一层东西——不是批评,是那种“你让孩子扛得太早了“的轻微质疑。
“他愿意。“李享知说,“他从小就不爱念书,爱往外跑。让他跑渠道,他高兴。“
“他高兴,是因为你想让他高兴,还是因为那件事确实适合他?“
李享知没接话。这个问题他以前没想过。小军跑渠道,确实干得不错——能说会道,不怕生,脑子活,客户喜欢他。可小军干得不错,不等于他“应该“干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应该在学堂里念书,不是应该在省城里跟人砍价。他让小军跑渠道,是因为家里需要人跑渠道,而小军恰好能干。不是小军“应该“干,是家里“需要“他干。
沈艳芳把茶杯搁在桌上,手指在杯沿上慢慢转了一圈。
“我不是在说你的孩子不该帮你。你家里的情况我不了解。可我看你三次了——第一次是女儿陪你来,第二次也是女儿陪你来,第三次是你一个人来。你女儿十六七岁,记本子记得比我还细。你儿子每次来,不是刚从车间出来,就是刚从省城回来。三个孩子,没一个闲着。“
她顿了顿,看着他:“你是个好父亲。你把三个孩子养得懂事了、能干了、能扛事了。可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扛事,是因为他们确实能干,还是因为他们看你太累了,不扛说不过去?“
这句话像一颗石子丢进水里,沉下去,没有声音。
李享知坐在板凳上,棉袄的袖子还卷在肘弯上,手臂上有一道刚才血压计袖带勒出来的红印子。他盯着那道红印子看了一会儿,没说话。
沈艳芳没催他。她端起搪瓷杯,慢慢地喝着那杯凉茶。茶大概已经凉透了,可她喝得很慢,像是在等他自己想明白。
前世的李享知,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前世他养王晓雨的三个女儿,从小养到大,供她们上学、给她们买衣服、帮她们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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